聋人及重听学生残疾服务

聋人及重听学生残疾服务

撰写文件指引
残疾:耳聋或重听

这些指南的PDF版本是可用的 在这里. 并提供相应的验证表 在这里.

在此基础上寻求学生残疾服务(SDS)支持服务的学生 先前诊断为听力损失的人必须提交证明其听力损失的文件 康复法案第504条规定的美国残疾人资格 《足球波胆平台》和《波胆网站》.

文档必须描述由存在定义的禁用条件 一种或多种主要生活活动的严重限制. 仅仅是提交 诊断的证据,和/或能力与成绩之间的差异 单次测试成绩的基础并不足以保证学术住宿. 如果提交由聋人及听障人士服务机构出具的失聪证明书 辅助和康复服务部(DARS)的DHHS司, 请包括用于认证资格的文件. 请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,请拨打(972)721-5056联系SDS.

听力学家、言语及听力专家或其他合资格的专业人士应 进行诊断. 诊断医师不应是学生的家庭成员. 文件应包括:

  1. 耳聋:用当前听音图清楚地说明耳聋或任何程度的听力损失 是必需的. 可接受文件的年龄取决于条件和 学生住宿要求的性质. 它还应该注意状态 个人的听力(静态或变化),听力损失的变化性质 可能需要更频繁地记录.
  2. 用于诊断的评估程序的叙述性总结, 评估结果,并列出任何推荐住宿.

如果共存学习,可能需要适当的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评估 说明残疾或其他致残条件.

所有文件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正式信笺上提交 描述残疾. 报告应注明日期和签名,并包括姓名、 评价者的职称和专业证书,包括有关的信息 许可/认证. 学生残疾服务中心将会就以下事项作出决定 在大学环境中住宿是否合理.

提交给SDS的所有文件都被视为机密文件.

文件应寄往以下地址:

波胆网站
学业成功办公室学生残疾服务
东北门路1845号
欧文,德克萨斯州75062

文件可传真至(972)265-5712,电子邮件至 ada@youronlinefilings.com,或交给布拉尼夫.